有流产征兆时不可以进行药物流产。
虽然药物流产是通过口服药物来实现的,但是存在一定的风险,如引起大出血、感染等并发症。因此,在出现流产征兆的情况下,不建议进行药物流产,以免对身体造成更大的伤害。如果确诊为宫内孕且符合药物流产的适应症,则可以在医生指导下服用米非司酮片与米索前列醇片联合应用以达到终止妊娠的目的。
如果患者在停经49天以内,并且超声检查提示宫内妊娠囊直径小于2.5厘米,同时无药物流禁忌证,可以考虑使用药物流产。
需要注意的是,药物流产后需密切观察阴道出血量以及是否有发热、腹痛等症状发生。若阴道出血较多或持续时间较长,应及时就医处理;若伴有发热、腹痛等情况,则可能表明发生了感染或其他并发症,需要积极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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