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医生熟人说不用做唐筛”这一问题,我们可以从病理机制出发,明确指出唐氏综合征是由21号染色体异常引起的疾病,进而判断是否需要进行相关检查。
在讨论是否要做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时,应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家族史、年龄、既往生育史等。如果医生熟人有相关的家族史或者高风险因素,则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诊断以评估胎儿是否存在染色体异常。反之,如果没有明显的高危因素,则可以根据个体情况决定是否有必要进行唐氏综合征产前筛选。
如果孕妇本人或其亲属有遗传病史,建议进行基因检测以排除某些特定的基因突变导致的智力低下或其他先天性疾病。此外,对于35岁以上的高龄产妇,即使医生熟人建议不做唐筛,也应该强烈建议进行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等更准确的筛查方法。
总之,在面对此类涉及医学决策的问题时,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在专业医疗人员的指导下做出明智的选择,确保母婴健康。
39健康网(www.39.net)专稿,未经书面授权请勿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