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孕药不能频繁、长期使用,以免引起不良后果。
紧急避孕药属于事后补救措施,其主要成分为左炔诺孕酮,通过干扰正常排卵过程来达到避孕目的。由于该药物具有抑制受精卵着床的作用,所以可以起到一定的避孕效果。但频繁用药可能会导致体内激素水平发生较大波动,从而出现恶心呕吐等不适症状,严重时甚至会引起闭经、不孕等情况的发生。因此,紧急避孕药不宜频繁使用。
紧急避孕药通常建议在性行为后72小时内服用,若超过72小时则可能降低其有效性。
需要注意的是,在服用紧急避孕药期间应避免再次发生未采取保护措施的性行为,以减少意外怀孕的风险。同时,建议使用者定期进行妇科检查,以及监测月经周期的变化,以便及时发现任何异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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