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腺癌放疗需要用几次药,主要取决于乳腺癌的病理类型,以及放疗的敏感度和患者的耐受程度,通常需要医生根据患者情况进行调整,一般情况下需要用5-7次。常用的有5次,或者7-8次。少数情况下,可能需要用10次以上。临床上乳腺癌放疗的次数并不固定,需要医生根据患者病情进行调整。
1、早期乳腺癌:早期乳腺癌患者,在常规放疗阶段可以使用的剂量,一般为5次,也就是每周5次,每次剂量为25-30Gy,总剂量为66Gy。也可以10次左右为一个疗程,总体剂量为66Gy。如果患者年轻,第一次放疗后未出现严重的并发症,可以适当减少为10次;
2、中晚期乳腺癌:中晚期乳腺癌患者,通常需要进行2-3次的辅助放疗,一般每次剂量为30Gy,也就是每周5次,总剂量为66Gy。如果患者年纪较大或者身体较弱,可以适当降低为10次;
3、晚期乳腺癌:晚期乳腺癌患者,通常需要进行姑息性放疗,一般采用的是每周3次,每次剂量为10Gy,也就是每周5次。晚期乳腺癌患者的姑息性放疗目的,是减轻肿瘤引起的局部或者远处转移,从而缓解患者的疼痛、减少肿瘤的转移;
4、辅助化疗:晚期乳腺癌患者往往合并有腋窝淋巴结转移,在进行了第一次放疗之后,需要配合化疗,一般需要进行8次,或者是10次左右的化疗。
少数情况下,比如乳腺癌术后患者,需要进行辅助化疗或者预防性化疗,可以采用AC-T的方案,进行放疗,一般也是每周5次,也就是每周5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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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在线发表于著名学术期刊《柳叶刀》的新研究:患有乳腺癌并需要化疗治疗的孕妇,不应该因为怀孕放弃治疗或提前分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