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慢性盆腔炎的女性,通常可以怀孕要第二胎。只要没有在急性发作期,而且没有任何不适症状,通常都可以正常要第二胎。只是在怀孕以后,出现慢性盆腔炎的急性发作,这时候可能会出现腹部的疼痛,以及下腹部坠胀表现,所以可能需要先进行对症的抗炎止痛治疗。等到盆腔炎症彻底缓解以后,再安排同房备孕,这时候怀孕通常不会影响胚胎生长发育。
慢性盆腔炎通常是指女性上生殖道的一组感染性疾病,主要包括慢性子宫内膜炎、慢性输卵管炎、慢性盆腔腹膜炎等。其常见的症状会出现下腹部的持续疼痛,在同房、活动或者是解小便、大便时会有明显的下腹部坠胀、疼痛症状,而且还会有白带增多、月经量增多等异常现象。慢性盆腔炎的女性在怀孕以后,若没有出现明显的腹痛症状,也没有明显的发热、乏力等不适症状,通常就可以正常要第二胎。但在怀孕以后,由于身体抵抗力低下,而且由于怀孕以后,子宫增大明显,可能会导致盆腔炎症明显加重,所以可能会出现明显的腹部疼痛症状,甚至还可能有发烧、乏力表现,此时可能要暂时停止要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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